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,现拟定以下制度:
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,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,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,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,严肃执行。
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实施。
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。
第五条 工作时间
上午 8:30-12:00
午休 12:00-13:30
下午 13:30-17:30。
遇到恶劣天气、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,属实的,须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备至行政部。
第六条 请销假
1、员工请假(病假、事假)须由部门负责人批准;部门负责人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。所有请假人员都须报备行政部。
2、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到岗上班者,须部门负责人批准,报备行政部。
例:
1、如员工第二天须出差,须在当天或第二天上班前(8:30)报部门负责人批准,另联系行政部人员记录考勤。
2、如员工上班途中遇堵车、交通事故等情况迟到者,须在8:30之前报部门负责人并联系行政部。
联系方式:微信、qq、短信、电话均可。
行政部
2015年3月19日